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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2年06月29日 14:30

基本案情:2022年4月19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刘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从事焊接作业。

处罚理由及结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属于高危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更是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企业在招聘特种作业人员时,必须严格把好准入关,认真审核,并在官网查询是否已经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切实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上一条:临沂市兰山区某木业板材厂未按规定使用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案 下一条:某木业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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